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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泰安、新泰优秀教师推荐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新甫中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056    更新时间: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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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评优树先基本规定:

以新泰市新甫中学职称评聘方案为基本依据

 

新泰市新甫中学

2017年泰安、新泰优秀教师推荐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本次教师节期间泰安、新泰优秀教师等的推荐评选工作,在全校教职工中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工作氛围,根据新泰市人社局、新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泰安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泰安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推荐及新泰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新泰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新教发〔201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调动学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目的,促进学校整体工作的稳定和谐发展。

二、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及要求

依据教发〔2017  号文具体要求执行,2013年以来已获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同等层次表彰奖励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三、名额分配

新泰市优秀教师2名;泰安市优秀教师1名。

附件:1. 新泰市新甫中学2017“优教”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民主推荐小组)、监督小组

      2. 推荐评选办法及打分标准

 

附件1

新泰市新甫中学2017“优教”推荐评选领导小组

  长: 陈爱海

  员: 倪庆敏   陈培冰    刘兆亮 李 

 冀承军   王义军  刘如果  杨西亮石军清

       

 

新泰市新甫中学2017“优教”推荐评选工作小组(民主推荐小组)

  长:陈培冰

  员:倪庆敏  王义军  王勇  公旭彤  薛金钢  张解放

 

新泰市新甫中学2017“优教”推荐评选监督小组

  长:刘兆亮

  员:尹  林 刘 振  田新全

附件2

推荐评选办法及打分标准

为了科学、公正、公平的做好本次优秀教师推荐评选工作,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推荐办法及打分标准。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参加推荐

1.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教师职业道德差,影响较坏的;

3.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在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4.有乱收费现象,造成较坏影响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事假、病假每学期累计超过15天的,或连续旷工10天以上的。

8.从事教育工作不足5年的。

9.4年年度考核无一次优秀等次的 。

二、符合评审条件,按以下计分办法,择优推荐

自新甫中学成立(20143月)至今期间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按以下标准计分:

(一)  量化成绩

依据2015-20162016-2017两学年量化成绩,按本年级教师人数比例352分三个等次,一等计5分,二等计3分,三等计1分。累加得分之和即为该教师的量化成绩得分。

(二)年度考核

2014年以来年度考核:优秀2分,合格1分,累计成绩之和即为该教师的年度考核成绩。

(三)师德考核

2014年以来的师德考核:优秀2分,合格1分,累计成绩之和即为该教师的师德考核成绩。(注:因教育局从2014年度正式组织师德考核)

(四)班主任

2014年以来班主任分:班主任每年2分(每学期1分),累计计算。

(五)荣誉

1.综合荣誉类

教师节期间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名师、英才、新星、师德标兵等:校级3分(校级为20143月后),县级4分,地级6分,省级及以上8分。(本项荣誉同年度只取一个最高荣誉计分,下同。)

2.教学能手类

①教学能手:校级2分,县级3分,泰安级4分,省级及以上5分。

②教育局表彰的中考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中考优秀班主任、非教师节期间表彰优秀班主任等:县级3分,泰安级4分,省级及以上5分。

③教育系统表彰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师德优秀教师、课程与教学工作先进个人、课改先进个人、百佳文明教师、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党员等:校级2分,县级3分,泰安级4分,省级及以上5分。

④其他(实验教学优秀教师、电化教学优秀教师、电教先进工作者、实验图书管理先进个人、条件装备先进个人、人防教育先进个人、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辅导教师、运动会优秀教师、优秀学科辅导员、工会积极分子、先进女职工、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拔尖人才、科技标兵、劳动模范、新长征突击手、优秀团干部、安全教育先进个人、绿色校园创建先进个人、继续教育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等)校级1分,县级2分,地级3分,省级及以上4分。

3.教学业务类:

①优质课(优课),一等奖:校级2分,县级3分,地级4分,省级及以上5分;二等奖按一等奖除以2计分;三等奖按一等奖除以3计分。

②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电教优质课、空中大课堂等:校级0.5分,县级1分,地级2分,省级及以上3分。

同年度优质课、示范课等不累计计分。

4.教研教改类(最高6分)

①论文类(论文仅限正规教育刊物公开发表并以教育局教研室、教科所评审为准。)(含教案、学案、优秀试题、经验介绍、博客等)(最高分3分)。校级:0.5分,县级:一等1分。地级:一等2分,二等1分;省级以上(含省级):一等3分,二等1.5分。

②课题(课程资源)类。(最高分3分)主持县级、地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并通过鉴定的。县级1分,地级2分,省级及以上3分,参与者按主持。

三、说明

所有荣誉同年度只取一个最高荣誉计分,同一荣誉不重复计分。如果得分相同,下列依次优先:

1.综合荣誉称号高者;

2.教学成绩高者;

3.教育局安排援疆、城区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一年以上者;

4.担任班主任时间长者;

5.按照“一师一优课”要求有“优课”者;

6.发表与专业有关的论文或承担有关研究课题者。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上报材料失实的;

2.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不符合师德要求言行的;

3.其他应予以取消资格的。

新泰市新甫中学

201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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